大多數人在公司做大做強后,都會有開設分公司的想法或者是企業因商務需要注冊分公司來滿足發展的需要。
在異地設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公章原件;
3、總公司公司章程調檔;
4、總公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5、會計上崗證復印件及會計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獨立核算的分公司);
6、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房產登記信息表(實地注冊的分公司);
異地設立分公司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申請人在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工商機關提交設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請材料。
4、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在受理后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5、工商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10日內到工商機關注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