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企業朋友們:
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為了支持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增長而推出的重要舉措。了解并合理利用這些政策,可以為您的企業節省大量成本,增強競爭力。今天,我們就來為您梳理一下部分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適用 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而一般企業的稅率為 25%。
企業須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
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200%在稅前攤銷。
企業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規定的研發領域和方向。
企業應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 100 萬元但不超過 3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30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 30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 5000 萬元。
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
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
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0%。
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軟件企業的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30%)。
以上只是部分稅收優惠政策的介紹,稅收政策會根據國家經濟發展和政策調整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