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以個人或家庭財產作經營資本,經核準登記,從事非農經營的個體經營者。
特點:自然人經營,責權明確,但拓展受限,要承擔無限責任 。像街頭小商鋪、夫妻早餐店,選它就很合適,簡單靈活。
優缺點:不用繳企業所得稅是大優點,但無限責任意味著生意虧了,得拿自家財產填坑。
繳稅:主要繳增值稅、個人經營所得稅 ,稅負相對簡單。
定義:個人出資、所有、控制,個人擔風險、享收益的企業。
特點:權屬明確,可核定征收、簽合同、轉讓,不過拓展和責任方面,和個體戶類似,受限于個人,承擔無限責任 。像那些對名稱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常用這種類型。
優缺點:經營相對靈活,可轉讓是優勢,但無限責任依舊是 “緊箍咒”,一旦經營不善,個人得兜底。
繳稅:增值稅、個人經營所得稅,和個體戶在繳稅大類別上有相似處。
定義:合伙人訂立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分享收益、共擔風險,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盈利組織。
特點:無限責任、互相代理、財產與利益共有 。適合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激勵平臺,還有律所、會計師事務所這類專業機構 ,大家一起出力,風險共擔。
優缺點:不用繳企業所得稅是好處,但合伙人都得背無限責任,壓力可不小。
繳稅:增值稅、個人經營所得稅,稅負邏輯有其獨特性。
定義:50 個以下股東出資,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擔責,公司以全部資產擔責的企業法人。
特點:50 人內股東、認繳出資、體現人合 。常見公司類型,大部分中小企業選它,虧了 5 年內還能彌補虧損,一定程度降低風險。
優缺點:虧損彌補是優勢,可增值稅雙重課稅是不足,稅負壓力相對存在。
繳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繳稅種類相對多些,規范經營的體現。
定義:公司資本為股份組成,股東以所持股份擔責,公司以全部資產擔責,適合大型成熟企業。
特點:2 - 200 人發起、認購股份擔責、最低注冊資本 500 萬(人民幣)、更體現資合 。能上市發行股票,融資能力強,但注冊、變更流程復雜,監管嚴 。
優缺點:適合大中型企業,以股份限責是優勢,可流程復雜、監管嚴,初創和小微玩不轉。
繳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有限責任公司類似,但因規模大,繳稅金額和復雜度往往更高。
創業選公司類型,得結合業務規模、風險承受力、發展規劃來。小本生意選個體工商戶;有點規模、想靈活點,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想規范搞,長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靠譜;要是立志做大型企業,上市敲鐘,股份有限公司沖一波!別盲目,選對了,創業路才好走!